目前,对ADHD 的诊断与干预主要在儿童精神科开展, 由于专科医师匮乏、患者特殊的就医规避现象(尤其不愿到精神科就诊) , 多数家长会携带患儿到小儿神经科或儿童保健科就诊。而目前许多儿科或儿童神经科医师对本病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ADHD儿童的诊断与干预多有延误。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儿科主任秦炯教授,对ADHD的主要诊断标准简进行了介绍,并发表在《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上。如果您也为孩子ADHD、学习问题、情绪问题等而忧虑,可以关注金博智慧公众号咨询。
ADHD与大多数精神障碍类疾病一样,缺乏特异的病因学或病理学改变, 也没有可以辅助诊断的特殊体征或实验室检查,因此诊断主要依据病史和对特殊行为症状的观察和描述。国内外许多专业机构或专家组推出了相应的诊断标准或指南。其中最具影响的诊断标准主要采用以下两种诊断系统:
1、美国精神病学会的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4版(DSM-IV);
2、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
其中DSM-Ⅳ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所以秦炯教授重点介绍了这款诊断。
DSM-Ⅳ将诊断ADHD的18 项症状分为注意障碍和多动/冲动两大症状群,每类各9项。按照符合条件的情况将ADHD分为3个临床亚型,注意障碍为主型、多动/ 冲动为主型、混合型。
注意缺陷症状
a) 经常无注意细节或在作业、工作或其他活动中粗心大意
b) 完成任务或玩耍时常常难以维持注意力
c) 与人交流时常常难以倾听,心不在焉, 似听非听
d) 常常无法按照指令行事,无法完成作业、家务或工作中的任务(并非因对抗性行为或无法理解指令)
e) 常常难以组织任务或活动
f) 常常逃避、不喜欢或不愿从事需要长时间集中精神才能完成的事情( 如学校或家庭作业)
g) 常常在完成任务或活动时丢三落四( 如玩具、学校作业、铅笔、书籍或工具)
h) 常常很易被外来刺激分散精力
i) 日常活动中常常健忘
多动-冲动症状:
1、多动症状
a) 在座位上常常手脚多动
b) 在课堂或其他要求保持坐位的场合常常离开座位
c) 常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四处跑动或攀爬(青少年或成人患者可能仅出现想动的主观愿望)
d) 常常难以安静地玩耍或从事安静的娱乐活动
e) 常常非常忙碌,象“装了马达一样”忙碌不停
f) 常常言语过多
2、冲动症状
g) 常常问话未完即抢先作出未经思考的回答
h) 常常难以等待按顺序做事情
i) 常常干扰或强迫他人( 如强行加入谈话或游戏)
病程标准:7岁之前即产生上述影响适应功能的多动-冲动或注意力缺陷症状。
ICD-10 要求注意缺陷和多动/冲动症状两大主要症状要同时存在, 即两大主要症状均要符合6 项以上方可诊断, 相当于ADHD混合型, 而DSM-Ⅳ仅需任意一组症状明显满足诊断条件即可。
综上所述,ICD-10对本病的诊断要求更严格,国内研究证实,仅符合DSM-Ⅳ诊断标准的患者临床症状,虽不及达到ICD-10标准者症状严重,但与一般儿童相比,患儿在行为、学习和认知等多方面的功能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所以,临床上应采用DSM -Ⅳ的标准进行诊断,以便能够及早发现患者并给予及时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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