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任职培训圆满举行
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举行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任职培训会,标志着本院检察听证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迈出新步伐。本次会议对首届检察听证工作进行了总结,聘任了新一届听证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与首届相比,新一届听证员从28人充实到30人,不仅是人数的合理增加,更聚焦专业多元与经验融合,吸纳了具备法律、医疗、教育、财务、心理等领域知识的专业人才及社会经验丰富人员,听证员队伍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为多元。
会议伊始,本院党组副书 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小菊首先通报了第一届检察听证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系统回顾了在过去一个任期里,本院在完善听证程序、提升听证实效、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取得的扎实成效,为新一届听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聘任仪式上,本院党组书 记、检察长李毅向新选任并出席本次会议的21名听证员颁发了聘书。本届听证员队伍的扩编和结构的优化,将进一步增强听证意见的代表性和专业性,为检察办案提供更为坚实的社会支持和专业支撑。
随后的表态发言连任听证员代表分享了履职经验与体会,表达了继续恪尽职守的决心;新聘听证员代表则阐述了对听证员的理解与期待,承诺将尽快融入角色,公正履职。他们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听证员队伍承前启后、薪火相传的积极态势。
李毅检察长代表本院党组向受聘听证员表示祝贺,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强调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方式,希望听证员作为独立第三方,用严谨的法律见解、朴素的价值判断为案件办理注入“第三方智慧”,架起检察机关与群众间的信任桥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检察听证要“听真证”“真听证”,不要走形式、走过场,树立检察听证案件化办理意识,切实保证听证质效;二是检察听证要高度重视听证员意见,将听证员意见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综合考量,助力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三是检察听证要做到程序规范,确保事前保障“知情权”、事中保障“话语权”、事后保障“反馈权”,形成“权利保障—意见运用—效果反馈”的完整链条。
会议最后,综合业务部主任刘媛为本届听证员组织了系统的任职培训,内容紧扣检察听证工作新发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解读以及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剖析,旨在提升听证员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此次换届聘任暨任职培训会的圆满举行,是本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又一具体实践,必将推动本院检察听证工作开启新篇章、再上新台阶。
(综合业务部:刘媛 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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