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珀玕派出所:小纠纷不轻视,调解化干戈

  近日,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珀玕派出所调解了一起因掉落手机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据悉,朱某骑行电动自行车途经东乡区珀玕乡路边姜家路段时,因保管不慎导致其手机掉落到路上,被后方刘某驾驶的汽车碾压,造成手机屏幕碎裂,机器无法开机。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打算驾车离开遭到朱某阻拦。刘某遂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查看案件证据材料,听取双方陈述的事发经过以及调解诉求。朱某表示手机是花了2000多元买的,因被刘某驾车碾压致毁的,要求赔偿2000元。而刘某则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的,当时自己在路上正常行驶未发现有手机掉落地面,是朱某未将手机保管好才导致事情发生,他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对方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不能接受。

  为顺利调解双方纠纷,民警耐心地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了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劝导的方式,并提供多个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分别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各自承担部分责任,不要因小小的金额差距浪费了大家宝贵的时间。在民警的多次沟通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刘某当即赔偿200元人民币给朱某,双方握手言和。

  民警提醒:生活中,车辆在驾驶过程中因散落物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时有发生,双方当事人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纠纷发生。交通参与人应当对自己的物品负责,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避免掉落或被他人意外碾压。当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法规和合理途径界定责任,如果是因自身的疏忽或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个人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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