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9 | 编辑 | 4次围观 山城日报网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订立的法定前提。部分客户在投保时,因图便捷、顾虑信息安全或存在侥幸心理,存在简化填写、隐瞒关键信息等情况,这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更可能导致后续理赔受阻。
案例警示:
张先生投保某寿险产品时,刻意隐瞒高血压病史。一年后其因突发脑溢血住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经查实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作出拒赔决定,张先生不仅未能获得保险金,已缴保费亦无法退还,累计损失数万元。
风险提示:
投保时隐瞒健康状况、职业类别、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可能导致以下后果: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无法获得理赔;故意隐瞒情形下已缴保费不予退还。保险公司在核保环节会通过医保记录、体检报告等多渠道核查,理赔阶段将进行事故关联性调查。需特别说明的是,《保险法》虽规定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但故意隐瞒重大事实的不在此列。
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特此给到专业建议:
1.投保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单 "健康告知" 栏目的具体询问事项,告知范围以保险公司询问内容为限。
2.对既往病史、现病症及治疗情况进行完整陈述,可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作为佐证。
3.对不确定的医学术语或告知边界,及时通过官方客服或专属代理人获取书面解释。
4.投保后若发现告知遗漏,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主动补充告知。
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特别提醒,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理赔权益的基础。《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切勿因侥幸心理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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