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财务专家何志慧系列采访二: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背景下,企业的上市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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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24年以来证监会连续发文,加强对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推动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4月份国务院出台“新国九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多项政策的出台,必将对我国企业的上市之路以及企业上市之后的管理理念发生重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我们采访了何志慧先生,他对我国资本市场和发展趋势有独到的理解和看法,在采访中他谈到了“数字牵引业财融合,三级财务管理理论”框架下,作为财务总监如何为企业的上市之路插上腾飞之翼,面对上市可以实现财务自由的心态,企业如何进行上市后的市值管理进行访谈。

  记者问:何先生您好!请问,您对2024年证监会推出的各项政策和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九条。有什么看法?

  何志慧:2024年证监会3月15日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截止到5月30日陆续合计发布9份公告,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为落实“1+N”政策体系,发布了发行上市审核类、发行承销类、上市公司监管类相关配套规则,可谓对整个资本市场发生重大性变革。

  过去十年(2014-2023)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形成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性交易多层次资本市场。A股上市公司数量从2014年的2,489家发展到2023年的5,335家,上市公司总市值从2014年的23.74万亿元已经增长至77.74万亿元,从市场结构到市场规模都取得重大进步。同时在二级市场上中国股市仍在3000点上下徘徊,部分首发企业“带病”上市,上市质量不高,上市后大股东不合乎情理的减持,部分存量上市公司健康度不高,都影响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

  2023年以来,我国进入后疫情回复阶段,一方面经济形势不并乐观,另一方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起到重要作用,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同样低迷,上证指数多年走势不强,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出台新国九条。新国九条为我国未来五年、到2035年以及本世纪中叶指明了方向,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保护,直至建成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资本市场。

  记者问: 2024年新规对目前A股IPO有哪些影响?

  何志慧:2024年新规主要是从3月15日开始陆续发布,实际在315新规之前,证监会、交易所就已经在收紧IPO的上市审核,等待新规的发布,因此2024年的新规对IPO影响时间还要靠前,主要体现在新增受理、上会审核和发行上市阶段。

  今年1-5月新增辅导备案企业231家,并逐月下滑,5月单月新增辅导备案企业仅有8家。新增受理情况更加不乐观,仅北交所有2家被受理,而整个沪深交易所前五个月零受理。相对应主动撤材料和被否决的企业家数大幅增加,前五个月合计180家,同比去年增加78%,其中4、5月份为撤材料的高峰。上会审核企业仅25家,同比减少121家,其中3、4月份零受理,5月恢复受理2家企业,下发批文同意注册的企业仅有39家,同比仍大幅减少。

  从数据上看,2024年新股对企业IPO从受理到同意注册全链条都受到较大影响和冲击,数量全量萎缩,这也充分体现国九条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

  记者问:听了您对2024年新规以来,IPO全链条的影响,真感觉像是一场寒冬。那么,请问这未来一段时间IPO的走势会是什么样的?

  何志慧:是这样的,现阶段A股IPO处于全链条收紧的状态,新国九条也为中国资本市场擘画了蓝图。

  目前A股IPO的收紧也只是阶段性的,由于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提高,对分红政策的新要求,现场检查比例的增加,市场对最新的监管政策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反应。我们也能看到5月份也已经启动2家的上会审核,数量上会逐步增加,不过短时间内还恢复不到注册制刚推出阶段的水平,但是申报IPO公司的质量一定是更高的。

  对于未来一段时间IPO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新规背景下,新的上市标准、新的审核规则,势必对拟上市企业带来全新的挑战,会有相当数量的拟上市公司需要重新调整上市目标、重新规划上市时间表,调整融资策略。同时,新规并不是一味的加强监管,也包括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于有发展潜力,科技创新属性突出,创新发展属性突出的优质公司,会得到资本长久的关注和青睐。

  记者问:刚才您提到对于拟上市企业,需要重新排布上市规划,那么对于拟上市企业应该如何选择上市时机呢?

  何志慧:《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从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等八个方面提出监管措施。一方面是监管机构对拟上市企业的审核方向,另一方面也是对拟上市企业以及IPO链条上的中介机构的提示。

  新规政策对企业从上市的观念,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从现场检查到首发企业上市辅导,从财务指标要求到上市前清仓式分红均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关于拟上市企业首先是要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属性、公司业绩情况明确板块定位,在确定拟上市板块后,结合交易所“1+N”配套指引,全面梳理公司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形成清单,结合公司战略针对性调整公司业务,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公司经营合规,内部控制有效,财务规范的基础上,同时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较佳时,作为上市的时点。否则如果公司存在“带病”上市,没有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为上市而上市,在现有新监管体系下,会使公司舟车劳顿,成本浪费,最终没能实现上市的目标,最终又偏离经营本质而得不偿失。

  记者问:公司上市也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请问您的“数字牵引业财融合,三级财务管理理论”,是如何服务公司的上市战略呢?

  何志慧: 我之前提到过财务管理的本质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公司上市实现资本增值又是实现股东财务最大化的一部分,而我的“数字牵引业财融合,三级财务管理理论”也是围绕为公司创造价值,为实现公司战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服务的。

  说到公司上市,刚刚也对IPO上市情况做了分析,可以看出上市成功率并不高,即便是新规之前也是如此。那么我们就要分析下这么多企业未能上市成功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股权问题、业绩问题、业务问题、规范性问题、独立性问题等。股权方面往往是因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股权存在纠纷,股权代持,实际控制人认定存在争议,存在控制权不稳定,公司历史股东频繁变动等导致的股权不清晰;业绩方面是因为业绩刚刚踩线,甚至未能达到要求,业绩下滑成长性不足,利润亏损,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问,更有拟上市公司业绩存在水分被审核时发现等;业务方面板块定位不准,不满足上市板块定位,属于不受上市欢迎的业务,对客户、供应商存在依赖等;规范性方面包括研发活动、销售活动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缴纳的合规性,转贷,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等;独立性方面包括存在同业竞争,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管理机构不独立等。以上问题是IPO过程中比较经典和常见的问题。

  为更好的服务公司上市,就需要从股权、业绩、业务、规范性和独立性几个方面,对照各板块的上市要求进行规范和整改,关于上述几个方面在我的理论体系中均有体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公司有了规范清晰的财务核算底盘,有效的内部控制,在数字牵引下进行业财融合驱动公司业绩增长,实现高质量的财务管理,即便监管标准有所提高,我们依然可以实现上市的目标。

  记者问: 国九条对上市公司的减持做了新的规定和要求,尤其是对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有更多的限制,您认为这种限制是否会影响企业申报IPO的动力?

  何志慧:这个问题实际是一个企业上市观的问题,如果企业上市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上市增值之后获利走人,而不是依赖聚焦主业,发展主业,实现高质量的增长,而是依赖绕道减持、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规行为实现股东财富的增长,那么这不是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所以说如果企业认为减持新规的发布,降低公司申报IPO的动力,那么我认为并不存在,因为这种类型的企业不属于受资本市场欢迎的企业。

  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为企业注入资本,帮助企业投资新项目、扩大研发、补充流动资金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企业用更好的业绩,科学的市值管理手段提升公司价值回报股东,才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本源。另外要保护中小投资者,而不是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离婚、协议、金融衍生品等绕道方式减持,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记者问:您刚才提到了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那么企业上市之后应该如何进行市值管理?

  何志慧:关于公司上市之后的市值管理,每家企业都是不同的,更多是需要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包括公司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公司的资产规模,市盈率,企业发展所处的阶段,所处行业以及行业地位等,但是也有一些相通的管理措施。概括起来包括内生增长,结构调整和信息传递三个大的方面。

  所谓的内生增长就是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行业的头部企业往往会受到资本市场更多的关注,包括国资委提出的“一利五率”考核指标,也是意在推动中央企业实现更好的收益,实现更高的效率,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

  结构调整包括进行并购重组,不良资产优化、混改等。通过并购重组进行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扩张,产业链的整合,提高市场份额;通过不良资产优化、混改方式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而资本结构是外部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的一个因素,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信息传递主要包括分红、回购、增持、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交流。分红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是直接回馈股东的一种方式,在这次的国九条中也提到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注销,控制股东、管理层增持股份,都会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有利于激发投资者购买公司股票实现股票价值增值。实施附有条件的股权激励,如附业绩承诺、股价增值条件,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管理层对未来业绩和股价的信心。通过公告的方式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如项目中标、研发取得重大突破等进行信息披露,同样可以向市场传递利好信息,增强投资者信心。与投资者交流是公司与投资者近距离交流,直接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公司可以邀请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参加,向投资者讲述公司经营理念,过去取得的成绩,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规划等,也可以直接回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用实际行动为投资者提振信心,最终实现有效的市值管理。

  记者问:好的,今天通过对您的访谈,真的有很大收获,针对今天的主题“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背景下,企业的上市之路”,能做一个总结吗?

  何志慧:无论是“315新政”、新“国九条”还是“1+N”配套规则更多是一个新的标准和要求,而企业经营是以盈利为目的,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两个方面是企业不变的宗旨。谢谢!

  结束语:

  中国的资本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时隔十年再次专门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应运而生。

  尽管对当前拟上市企业形成一定影响,但长远来看仍是纲领性文件,为中国资本市场指明方向,是挑战也是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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