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生动的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和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和民族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要深刻理解历史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意义和价值,增强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利用,创新展示方式,才能有效挖掘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加强传承利用,让文化遗产展现新的活力。

  每一个文化遗产,既是历史生活的一个片段,更是民族精神的传承载体。我们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文化遗产的生命力,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让中华民族精神大厦魏然耸立。

  文化,是民族延续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素质和科技水平的重要保障;传统文化则是民族的认同与归属。然而,在一个人心愈发浮躁功利化的社会,文化俨然成为一种奢侈品,似乎给人以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守住民族文化的根脉,这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须要求。文化传承是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是精神的寄托和灵魂的归宿。泱泱大国,不曾断代,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历史。在这曲折迂回但又不曾断流的文化潮流中,我们有着无可比拟的传统建筑,我们有着引以为傲的传统文化,我们有着修身养性的史书典籍。传承悠悠大国之风范,继承光辉文明之伟大,不断地从经典中汲取营养,才能不断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文化遗产是自己祖先创造的文化,是本民族的过去,通过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可以培养人们爱国主义情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中国五千年长河,古老的先辈们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保存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的义务,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表现。唐太宗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只有正视自己过去的民族才能走向未来。只有萌发于历史文化传统之上的“新”文化,才更具有根基、底蕴、特色和生命力。社会文明需要新陈代谢,但更新不能摈弃历史,而是在历史基础上发展,是从旧环境中滋生出新的东西。文化遗产是先人遗留给后人具有文化价值的财产,我们有义务保护好祖先的遗产,这分财产不但属于我们,也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有义务把这份祖先的财产传承下去。(刘胜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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