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浔溪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助推企业发展

  浔溪乡位于江西省南城县东北方向,地处偏远,乡里的企业极少,经济相对全县落后。在浔溪高岭村、大竺村交界的山林处有一座萤石矿。江西金龙溪矿业有限公司入驻准备开采萤石矿。该公司入驻后,涉及到征地补偿、环保、交通等各方面与当地村民的矛盾纠纷不时凸显。

  南城县公安局浔溪派出所自“三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转变工作思路,较好地化解了涉及该企业的各项矛盾纠纷,使得企业生产逐步走入正轨。

  主动收集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该企业办公地点位于大竺村上严组,组上的青壮劳力基本外出务工或在县城居住,大多数村民对该企业入驻是持欢迎态度的,但有部分在外务工的村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甚至在今年6月份,在外务工的村民通过微信群召集部分村民到县政府上访。而这些问题仅靠公安机关并不能圆满解决,如果简单的就村民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往往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反而使村民与企业间的矛盾更加激化。因此,浔溪派出所遇到此问题,及时与在外的为首村民电话沟通,与在本地的部分村民座谈。并与政府、环保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联合进行调解,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使双方和解,有效维护村民与企业的安定团结。

  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化解矛盾。该所积极参与党委政府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工作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安机关治安调解手段与其他调解手段的紧密对接和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预防一般矛盾纠纷转化为民事案件、再由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同时,充分利用村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在群防群治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他们在基层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化解该企业与村民之间的各种纠纷,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今年3月,该企业负责人与派出所联系说村民以他们进出矿区的公路是村民集资修建为由设置了路障,企业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派出所及时与乡政府、村委会联系,先期跟村民进行法律宣讲,取得村民的理解后,再联合清理路障。在清理路障时,没有出现村民围观阻扰的情形。今年5月,该企业为解决饮用水的问题,准备挖口水井自用,一位村民听说后以会破坏水土资源为由不允许其挖井。浔溪所知道该情况后,建议该企业即使挖好井也要与村民共用,并联系该村干部上门做该村民思想工作,最后顺利解决了该企业与村民的饮用水问题。

  警企联动,造福乡村。派出所在该企业走访时,多次跟该企业负责人谈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但要注重经济效益,而且要保障社会效应。该企业负责人也深表赞同,今年儿童节前夕,该企业负责人到浔溪中小学捐赠了一批学习和体育用品。该企业负责人还表示,企业产生效益后愿意每年拿出部分资金为乡村做更多的公益事业。

  为更好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浔溪派出所表示:一是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制,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深入群众、体察民意、贴近群众、零距离服务的思想。要从分发挥“三老人员”的作用。组织社区、村委会,请出人缘好的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组成调解委员会,建立乡(镇)调解委员会。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从“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民生”出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抓好最基础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工作,是维稳定、促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落实“一村一辅警”制度的同时,督促民辅警做好“三入三送”工作,努力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使群众有了矛盾纠纷要树立“一要懂法、二要守法、三解决纠纷要靠法、四维护权利要用法”的意识,自觉找到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三是通过持续的公安工作,将“爱民”与“执法”揉在一起思考。在工作中要做到“情”与“法”相结合,只有坚持公平、公正、顺情、法治的原则,才能有效解决好群众与企业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达到促成和解、和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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