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集团:这个直销准入条件,你知道吗?

  直销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其核心在于销售人员直接与最终消费者进行互动交流、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多劳多得,也就意味着这对销售人员的产品知识体系、服务推广能力、人际关系维护、主观能动性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基于直销行业的特性,国家法律法规对从事直销事业的人员设定了准入条件,让我们一起来跟随如新了解一下吧!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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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为什么这七类人员不能从事直销事业呢?

  对于前两类人员来说,由于其年龄较小或处于特殊的心理状态,缺乏足够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无法独立作出决策或承担责任,并不具备从事直销活动的法律能力;虽然学生在法律上可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直销活动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才能够取得一定成就,为保护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他们也并不适合从事直销事业;对于第四类人来说,这些职业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和职责,为避免其利用社会地位向身边人及家属推销直销产品,或利用工作身份谋取私利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不能从事直销事业;对于第五类人来说,应履行好其在公司应尽的职责,不应再从事直销活动,以避免利益冲突和职责混淆。

  作为行业首批获得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如新始终保持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的原则,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如新约法》中制定了相关的家规,其中,由于目前国内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尽可能避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误入,如新将如新事业经营伙伴的准入年龄提升至了22周岁。

  不论是国法还是家规,都旨在保护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作为企业而言,公司会尽到告知义务,在事业经营伙伴签订合同前明确告知相关规定,如果有以上七类人员通过隐瞒身份或假借他人名义的方式成为如新事业经营伙伴,一经调查属实,如新公司也会立即与其解除合同。而作为经营者而言,在开拓新市场的过程中,应做好基本工作,提前了解清楚他们的年龄、身份和职业,避免误接触到这七类人员。

  相信大家已经对于直销事业的准入条件有了非常明晰的认知,在此也希望大家能够和如新公司一起遵守行业相关规定、远离七类人,一起为如新事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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