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爱维医院纪春艳主任:试管婴儿并非你一句“我想做”就能做的

  近年来,随着试管婴儿技术的普及和人们对生育需求的多样化,更多人对试管婴儿技术提出了其他的要求。天津爱维医院生殖中心副主任纪春艳副主任医师表示,在生殖中心,我们时常接诊到那些怀揣着“强烈要求试管婴儿”愿望的夫妇,然而其中许多诉求并非基于医学指征,或者非医学需要的述求,也因此医生会“拒诊”的情况。

  这些诉求多种多样,比较常见的有:

  结婚久、不愿意等了,急于怀孕;

  希望怀上双胞胎或要求生个男孩/女孩;

  单身/离婚/不婚主义者,只想生个小孩;

  男方精液质量波动或轻度不达标而不愿意同房试孕或人工授精;

  男方没有产生精子的能力,需要志愿者供精,但女方完全正常;

  LGBT(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及变性人)人群要求生育;

  以及认为不孕就必须通过试管婴儿才能怀孕的观念。

  ……

  这些要求,并不是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就一定都能实现的,或者说,有其他的更适合的治疗方式可以达到治疗目的。

  做不做试管婴儿,选择权究竟在谁手里呢?医生?患者自己?

  有人说,我的身体我做主!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纪春艳主任指出,虽然试管婴儿可以解决很多没有办法自己怀孕或者是很难自己怀孕,但又想要孩子的人群的问题。但它是一项严谨的医学技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标准。并非所有人、所有情况,只要一句“我想做”就可以做的!

  她强调,想要通过试管技术孕育宝宝,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两证是做试管的基础条件

  在国内,试管婴儿是一种针对已婚夫妇的助孕手段,因此要做试管婴儿必须是已婚,就诊时和自己的伴侣一起出示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生殖中心才会接收,两种证件缺一不可!

  对于单身或已离婚的男女双方,国内正规医院是禁止使用辅助生殖技术进行助孕的。这是为了维护生殖技术的伦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有所保障,请务必选择正规医院就诊。

  2.符合试管婴儿适应症

  只有符合以下适应症且经专业的生殖医生评估后,才可以开展试管婴儿治疗。

  ①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如盆腔粘连,双侧输卵管阻塞或积水,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切除术后);

  ②排卵障碍;

  ③子宫内膜异位症;

  ④卵巢储备功能低下的高龄妇女;

  ⑤男方少、弱、畸精子症;

  ⑥不明原因的不孕;

  ⑦免疫性不孕;

  ⑧反复人工授精失败。

  基本上,这些涵盖了适合做试管婴儿的各种情况。因此,对于那些抱着“试管婴儿可以让我们迅速怀孕”或“年纪大了等不及了必须做试管婴儿”等想法的夫妇,如果没有明确的医学指征,也是不适合进行试管婴儿治疗的。

  同时,纪春艳主任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拒诊”这些患者。实际上,帮助患者顺利怀孕的方法多种多样,如监测排卵指导同房、药物诱导排卵指导同房、中医中药治疗、人工授精等。即使试管婴儿这种治疗方式不适合,也总有其他更适合其特定病情的方法。

  3.身体满足妊娠条件

  试管婴儿也有其禁忌症,也就是说,如果夫妇双方存在以下情况,国家是禁止其做试管婴儿的:

  ①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

  ②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

  ③男女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④男女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⑤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另外,试管婴儿禁止选择性别(特殊遗传病、单基因病等原因除外)!

  纪春艳主任解释到,根据我国法律,非医学用途的胎儿性别鉴定是被严格禁止的。无论是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怀孕还是夫妻自然受孕后,利用B超检测胎儿性别,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中,对胚胎进行植入前的遗传学检查主要是为了排除染色体异常等致病基因,从而帮助患者实现健康生育的愿望。除非是因为某些特定的遗传性疾病,必须选择特定性别以避免疾病传递,其他基于性别选择的试管婴儿需求是不被允许的。

  总之,试管婴儿并不是想做就能做的!祝愿单身的姐妹们早日找到理想的伴侣,也祝愿渴望成为母亲的朋友们能够早日成功怀孕,怀抱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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