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振兴要提升“活力值”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意在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多重功能价值和综合带动作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推动乡村文化融合发展。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要以产业为载体,推动文化融合发展。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乡土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迹保护,发扬光大优秀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同时,要加强乡土文化产业发展,尤其要将文化内涵融入到产品的设计、包装环节,既增强产品的排他性、特色性,同时又能让文化得到推广与延伸,被广泛认同与传承,通过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乡村文化保护开发。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乡村手工艺、美术产业、演出产业等保护力度,构建专业机构引导、农民参与、政府服务的文化传承合力。加大对文化产业相关设施、阵地的规划建设,统筹好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并积极创作展现乡村特色的文化产品,打造地方特色鲜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文化振兴之路,因地制宜兴办文化活动,促进乡村文化的影响力。

  建强乡村文化发展队伍。要积极培育乡村本土文化人才队伍,同时结合产业发展引进外援,壮大乡村的文旅能人、产业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增强传统文化传承的活力。同时,各文化机构、美术院校等机构要深入乡村,参与相关的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建立相应的实践基地,服务乡村文化人才发展。

  乡村文化的振兴,贵在传承与扩展,难在融合与创新,必须充分依靠乡土人才,加强政府扶持,增强文化传承的生机与活力,同时赋予乡土产品更多特色与内涵。行百里者半九十,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刘正猛)


网友留言(0 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