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旅新业态赋能美好生活

  文化和旅游是拉动内需、繁荣市场、扩大就业的重要产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文旅存量资源得以通过全新、多维的方式呈现,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演艺场所等文旅场所正在向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转型发展。

  文化为魂,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旅游新空间。文化是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出圈”的重要因素,要通过挖掘、提取、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科技手段实现文旅深度融合,用文化丰富旅游内容,用旅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例如,西安长安十二时辰主题街区以盛唐长安的历史故事为背景,通过场景再现,将街区中的人物、服饰、饮食、氛围、环境、娱乐等定格于唐代背景,并利用现代技术和创意重现,让游客在游走、融入、感知中跨越时空领略唐代长安的风采。

  创新支撑,加强数字技术的应用研发,为游客提供全新的个性化、智能化旅游场景和服务体验。比如,在光科技领域,可探索在艺术和商业中创造更新颖的场景,通过灯光投影创造更丰富的光影夜游产品;可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进一步延展时间尺度、空间尺度,丰富人与虚拟现实的交互,让游客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穿梭,用多维视角抵达现实中不能实现的空间场景,与虚拟世界人和物进行多重交互,创造全新体验。

  消费升级,使文化转化为消费。比如,可以用新内容与新客群建立联系,增加多元化空间以及游客与场景的互动,吸引游客对消费品的注意,从而激发消费欲望;可以通过场景化打造延长顾客停留时间,收获更多客流和消费;优化旅游消费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消费环境,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便捷购票、导览、购物,提高游客的消费满意度;连接线上线下的社交空间,让游客通过场景产生与社交网络的互动,借助数字营销手段扩大旅游消费场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未来,以沉浸式方式赋能文化景区、文化街区及文化园区将更多呈现出业态集群化发展趋势,原本独立的旅游消费点形成组团化、规模化结构,文旅传统场所只有将餐饮、住宿、旅游、购物和娱乐等消费要素和体验的结合做到极致,才能真正实现消费与体验的一体化。

  总之,要牢牢把握数字经济与文旅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契机,充分借助科技力量,加快培育开发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通过科技赋能文旅产业,丰富人民美好生活体验,以高质量供给拓展消费新空间,绽放经济新活力。(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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